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,微信同号)

调解结束之后,是不是合理的做法?

发布时间:2026-07-18 | 作者: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微信同号)
调解结束后补做笔录可能存在以下特殊情况或例外情形:1.调解过程存在胁迫或欺诈:若一方在调解结束后补做笔录时,能证明之前的调解是因被胁迫(如对方威胁“不调解就报复”)或欺诈(如隐瞒关键证据)达成的,此时补做的笔录即使签字,也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,无法作为证据使用,需重新启动调解或诉讼程序。2.调解协议内容违法:若调解协议涉及“禁止一方起诉”“放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”等违法内容,即使补做笔录确认,该笔录及协议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,相关权益无法通过笔录得到保障。3.一方在补做笔录前已反悔:若调解结束后一方明确表示反悔,此时补做的笔录即使另一方签字,也因缺乏双方自愿性而不具有法律效力,无法约束反悔方履行协议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针对“调解结束之后再做笔录”的情况,需避免以下常见错误操作:1.未核对笔录内容直接签字:部分当事人补做笔录时因疏忽未核对内容,导致笔录与调解协议存在差异(如赔偿金额写错),事后发现时难以举证,影响自身权益。2.允许他人代签笔录:补做笔录时,若一方让他人代签自己的名字,可能被认定为“非本人真实意愿”,导致笔录失去法律效力,无法作为证据使用。3.补做笔录时未记录关键细节:如调解过程中双方达成的“额外补偿条款”未写入笔录,后续对方不履行时,因无书面记录难以维权。若您已出现上述错误操作,或担心笔录效力受影响,建议进一步向律师咨询,及时采取补救措施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调解结束后补做笔录可能存在以下法律风险:1.笔录内容与调解协议冲突的风险:例如,调解协议约定“甲方赔偿乙方5000元”,但补做的笔录误写为“3000元”,且双方未核对直接签字。后续乙方要求甲方按5000元履行时,甲方以笔录为依据拒绝,乙方因无法证明协议与笔录的冲突原因,可能面临经济损失。2.笔录被认定为“非自愿签署”的风险:若补做笔录时一方因被胁迫(如“不签字就拘留”)而签字,事后该方可以“受胁迫”为由申请撤销笔录及调解协议,导致之前的调解结果无效,需重新处理纠纷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针对您提出的“调解结束之后,再做笔录是不是合理的做法”这一问题,需要结合调解场景和流程性质判断。调解结束后再做笔录是否合理需分情况讨论。1.若调解场景为法院诉讼调解:法院调解流程包含达成调解协议等步骤,若调解结束后双方对协议内容无异议,补做笔录用于固定协议细节、确认自愿性,属于合理的流程补充;但需确保笔录内容与调解协议一致,且双方签字确认。2.若调解场景为派出所治安调解: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派出所调解需记录过程及结果,若调解结束后发现笔录遗漏关键内容(如赔偿金额、履行期限),补做笔录并由双方签字,可避免后续争议,属于合理操作。3.若调解过程存在胁迫或欺诈:此时补做的笔录可能无法反映真实意愿,即使补做也不合理,需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调解协议。

上一篇:失业补助金申请撤回后要怎么撤销

下一篇:暂无

← 返回首页